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邀请方式,对具有资质的车辆鉴定评估机构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评估
招标文件编号: NMGDKQGS-ZB-[2021]-AH-02
2车辆情况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型号 |
车型 |
数量 |
车辆原值 (元) |
附件材料 |
1 |
蒙ADK107 |
丰田酷路泽 |
小型越野客车 |
1 |
915,0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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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蒙AQY727 |
三菱帕杰罗 |
小型越野客车 |
1 |
540,5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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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蒙AQY707 |
丰田普拉多 |
小型越野客车 |
1 |
556,8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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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蒙AQY787 |
丰田普拉多 |
小型越野客车 |
1 |
449,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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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蒙AQY767 |
丰田普拉多 |
小型越野客车 |
1 |
449,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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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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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接受邀标的评估单位(投标人)可在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最低公告时间为5天),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经营管理部(246室)递交报名材料交。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必须密封):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与评估相应资质。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上午9:0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47号第七地勘院
开标时间:2021年6月30日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47号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47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倩
招标人联系方式:0471-663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