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邀请方式,对工程合作施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钻探及抽水试验
招标文件编号:NMGDKQGS-ZB-【2023】-SW-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
服务和工程名称 |
内容 |
数量 |
最高金额(元/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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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钻探及抽水试验 |
钻探取芯 |
新近系 |
1430米/12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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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全部野外记录及资料整理,砾料、水、粘土、抽水试验等工作,详见技术要求。 |
扩孔 成井 |
新近系 |
1640米/12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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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 |
8吋花管 |
570(m) |
市场价 |
壁厚≥6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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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吋实管 |
8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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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吋花管 |
8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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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吋实管 |
130(m)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接受邀标的施工企业(投标人)可在2023年 8 月 24日至2023年 8 月 31日(最低公告时间为5天),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经营管理/生产技术部(246室)递交报名材料交。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必须密封):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5、其他材料。
1)与工程相应资质。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五个工作日)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47号第七地勘公司
开标时间:收到投标文后择期开标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47号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47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倩
招标人联系方式:0471-6634251
注:招标文件编号由单位名称简称首字母与各公司名称简称首字母组成,地勘公司为DK;水文公司为SW;地热中心:DR;地环公司为DH;物测公司为: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