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邀请方式,对工程合作施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钻探及抽水试验
招标文件编号:NMGDKQGS-ZB-【2024】-SW-03
1.2 内容及分包情况
服务和工程名称 |
内容 |
数量 |
最高金额(元/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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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钻探及抽水试验 |
钻探取芯 |
新近系 |
1430米/12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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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全部野外记录及资料整理,砾料、水、粘土、抽水试验等工作,详见技术要求。 |
扩孔 成井 |
新近系 |
1640米/12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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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 |
8吋花管 |
570(m) |
市场价 |
壁厚≥6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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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吋实管 |
8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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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吋花管 |
8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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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吋实管 |
130(m)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为从钻探工程行业的独立法人或企事业单位,国家另有规定不能参与投标的除外。
2.2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以往钻探施工项目中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2.3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投标项目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人员;近几年承担过类似的水文地质钻探项目,诚实守信,质量可靠,无不良记录。
2.4 投标人应熟悉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地层施工条件,熟悉当地国土、水利、林草等部门的开工程序,负责与当地居民沟通,协调孔位和场地。项目技术人员组成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接受邀标的施工企业(投标人)可在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到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经营管理部(246室)递交报名材料交。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必须密封):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明材料;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其他材料。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1日下午5:00
4.2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47号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3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9:30。
4.4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47号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投标报价
5.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5.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施工费用和材料费用,须在投标文件中计算清楚,并写明总价。
5.3 本次招投标投标人入围后接受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5.4 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报价总额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总价。
六、投标文件装订
6.1 投标文件按着“投标文件组成”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胶订(或平订包皮)装订成一式两份(A4 纸),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由于投标人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6.2 投标人愿意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其他投标资料一致,附于投标文件之后,与其他投标资料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2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47号
7.3 招标人联系人:王倩
7.4 招标人联系方式:0471-6634243,dikanqiyuan@163.com
注:招标文件编号由单位名称简称首字母与各公司名称简称首字母组成,地勘公司为DK;水文公司为SW;地热中心:DR;地环公司为DH;物测公司为: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