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主要职责是: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按照内蒙古地矿局要求,从事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工作,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区地矿局的产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开展地质勘查业、矿业、工程勘察施工业及其他产业的工作。
3、加强自治区内外地质勘查技术合作,引进区外勘查开发内蒙古的矿产资源,努力开拓地质勘查市场。
4、负责管理全院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
5、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做好离退休和待岗职工工作,保持队伍稳定。